如果在上班期间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

是自己骑车 发生的 是老板安排去的

如果在上班期间意外死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到事故伤害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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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9
应该算。
你这个如果是上班期间老板安排外出,属于出差性质,等同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
和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不属于同种条款。
不过还是要拿到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然后向劳动局申请。
(如果用上下班途中的条款卡,本人必须属于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追问

如果是自己的责任呢?

追答

如果你能证明是公司安排你外出工作,就可以认定工伤。即使你是全责。

如果你是上下班途中,不属于外出办公,主要责任就认定不了工伤。

因为适用的条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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