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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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有可能被开除。就看单位会不会给机会了。当然,有些单位比较开明,为了给犯错的人自新的机会,避免在歧途上越陷越深,会保留工作的。
劳动法第四章: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形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