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伤的是右脚大脚趾,医生诊断是脚指头骨裂,但能独立缓慢行走。请问是几级伤残。。

工人才做了5天,因此还没牵合同 ,还没交保险
应该可以胜任不用长久站立的简单工作。现在医药费用掉2400元,对方提出要2万元赔偿,请问是否合理

第1个回答  2009-09-27
合理
他是终身残疾,如果真的细算的话,还不只这一点
但是,不知道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是否有操作过失呢?
如果有,那么他有一半的责任,因为他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他必须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也许你会觉得很亏,因为他在做了几天,都没给你带来很多效益.
但是你必须明白,这事出在你任何一个工人身上都是一样的
也是你的运气
所以,一定不要亏待为你卖命的人
在你的能力范围内协商赔偿吧!
就你补充说名的可以胜任简单的不用长久站立的工作
这或许只是你一种有偏向的猜测
而且,你知道吗?
他的一生已经加上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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