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定向选调生招录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11-12
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0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由高校就业部门将《报名推荐表》原件和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反馈云南省委组织部作为报名推荐依据。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白底,jpg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为避免扎堆报考并给予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二次报考机会,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1月11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上午9:00,所有有报考意愿人员须进行报名,否则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报名。11月18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上午9:00报名系统暂时关闭,由审核单位进行第一阶段报名审核。11月20日上午9:00报名系统重启,同时通过报名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第一阶段审核结果,公布各职位第一阶段通过审核人员数量。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8:00进行第二阶段报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第二次报名信息或修改原报考职位,并由用人单位对修改后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11月21日下午18:00报名系统关闭。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和第二阶段报名审核均未通过,为最终不通过;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未通过但第二阶段报名通过的,为审核通过,报考职位以第二阶段报考职位为准;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通过但第二阶段报名未通过的,为审核通过,报考职位以第一阶段报考职位为准;报考人员第一阶段报名和第二阶段报名审核均通过,为审核通过,报考职位以第二阶段报考职位为准。
(二)资格审核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1月18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上午9:00,第二阶段为11月21日下午18:00至11月26日下午18:00前。由各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核,资格审核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各位报考人员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核情况除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还将通过校园网于12月初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情形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2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北京、上海、西安、武汉、昆明5个城市,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考点均设在昆明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部分职位还须进行专业测试,时间拟于2020年1月上旬,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考生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和除昆明市以外的州(市)级及以下职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计算。
面试(部分职位含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
开展专业测试的,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百分制)×60% +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40%。
报考多个职位的考生,其专业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测试的职位有效。面试结束后,由云南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择优调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拟于2020年2月中旬进行,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拟于2020年3月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校校园网公布,并由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八)办理录用手续
选调生原则上在2020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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