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告人说请的律师不上心,每次会见,都是催促,让快点讲。我该怎么和律师说!又不想解除合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0-13
这种事儿,肯定是价格人家律师不满意,说有啥用。
第2个回答  2018-10-13
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办案机关和看守机关不得限制律师会见的次数和时间,并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律师会见时,会见时间应当考虑办案机关和看守所的正常上下班时间等因素。
有的地方还专门出台了办法,保护律师执行职务。比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和司法局印发《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法》。
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
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会见笔录以及录音、录像、照片,不得泄露给同案被告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

等案子办完了可以要求律师把这些证据给你们家属。就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干活了。
可以向律师事务所他的领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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