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潍坊科技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潍坊科技学院的通知潍坊科技学院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5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潍坊科技学院及潍坊科技学院章程的详细说明


在规范办学行为和保障潍坊科技学院未来发展的情况下,学院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学院由山东晨鸣纸业集团投资创办,实行山东省和潍坊市双重管理,以潍坊市为主导。


潍坊科技学院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学院路166号,其办学宗旨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注重教育公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服务社会和就业为导向,培养全面发展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学院致力于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持社会主义建设。


到2012年,学院目标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提供全日制本科、专科及成人教育。学院学科涵盖工学、农学、人文学科等,根据社会需求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学院资产主要来源于晨鸣集团投入、学费、院办产业收入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受监督并定期审计。


学院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代表、院长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具有决策、监督等多重职能。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由晨鸣集团推选产生,任期四年。董事会负责聘任院长、制定规划、筹集经费等重大事项。


学院院长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确保执行董事会决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学院注重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职工权益,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在变更、终止与财务清算方面,学院名称和层级变更需经审批,终止时则需进行财务清算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同意并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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