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关个人养老金!怎么缴?如何领?详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养老金缴费步骤如下:
第一步:个人账户开户
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选择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立服务,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第二步:资金账户开户
通过商业银行,手机银行或柜面等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参加人可一次性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立。
以上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而且相互对应。商业银行可一次性开立2个账户。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委托开立:
开立资金账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通过在职单位批量办理。
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方式:
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开立。
第三步:账户缴费
通过现金,手机银行或个人网银等渠道,自然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第四步:税收优惠
缴费阶段,选择在预扣预缴取得公司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的,或者汇算清缴时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等方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步:购买产品
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
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变更时,应向原商业银行提出,经信息平台确认后,在新商业银行开立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第六步:领取资金
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选择按月、分次获得、一次性等方式领取个人养老金,由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查询个人养老金相关账户,缴费,交易领取等个人权益信息,同时可查询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发行机构等信息。
领取条件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一)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出国(境)定居;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方式
参加人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领取个人养老金。商业银行受理后,应通过信息平台核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获取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参加人选定的领取方式,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后,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