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一个错别字就是一次“事故”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7
曾经在企业小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公文写作的底线》。

主题思想是:不论材料水平高低,千万不能出现错别字和排版等低级错误,这是公文写作的底线。

分享一个事例。几年前,同行业平行单位副局长,来公司交流座谈,办公室小刘承担外联工作,小赵负责会务。看似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业务,恰恰出了大岔子。

那天,副局长一行来到会议室。一进门,眼睛就盯着自己的桌牌瞅。

坐定之后,正常应该由公司领导作开场白。但是,副局长却先念起了桌牌上自己的名字:“吴粮”!我宁愿没有良心,也不想没有粮食吃。哈哈哈!

原来,会务小赵把副局长的桌牌姓名打错了,把“吴良”写成了“吴粮”!

说到这,尴尬到什么程度,估计大家都能体会出来。小赵的脸秒红、汗秒出,恨不得钻进地缝儿。还好办公室主任主动揽过儿,小赵幸免于“难”。

因为跟小赵的私人关系不错,小赵对我说,是小刘把副局长的名字搞错了,可以手机短信息为证。

但是,我对他说:虽然事出有因,要怪的只能是自己,怪自己轻信,怪自己缺心眼儿,事前应该到对方企业网站上查证。

可贵的是,小赵没有在办公室主任和公司领导那里供出小刘,而是暗暗独自背下了黑锅。

人不教人,事教人。教训是深刻的,可以说小赵造成了一场业务上的“事故”。

再简要分享一个实例。公司一个成员单位有个口号:一年扭亏,三年创效,五年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可是,部门主任老唐,在给党委书记写讲话稿时,却想当然写成了:一年扭亏,两年创效,三年走向健康发展道路。

党委书记刚念完,就意识过来了,听见台下的员工“叽叽喳喳”,马上来了一个调侃:哎,谁把公司目标提前了,压力山大哈!还算情商够高,但是尴不尴尬只有书记自己知道。

其实,分享完上述两个案例,也没有必要再作过多的小结和升华了。

对于公文写手来说,如果没有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深刻认识到错别字和低级错误的严重性,那么无疑是在裸泳、在触碰红线,丢人、“永不叙用”的风险是分分钟的事情。

总而言之,准确和规范,是公文的前提,是写手的底线。出错就是出事故,事小扣分罚钱,事大直接决定“前途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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