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局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第四章 休学与复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第二十四条: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暂不能继续学习的,可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休学档案包括:
1、学生因病休学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化验单等。
2、学生家长书面申请书,申请书要有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签字。
3、填写《休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章。
4、素质教育评估手册。
上述档案材料齐全后,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局教育科审批。
第二十六条:休学时间超过全学年三分之一学时可退入下一年级学习,休学时间不足全学年三分之一学时不得退级,休学期最长为一年。
第二十七条:学生休学期满身体康复后到县级以上医院开据康复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填写复学申请表,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科办理复学入册手续。
第二十八条:休学手续必须及时办理,因各种原因拖办耽误复学的,不予补办。凡是家长直接与校长、主任联系休学的,校长、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籍管理员办理相关手续,避免领导与学籍管理员互不通气,耽误学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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