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的相对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8
问题一:什么叫合同的相对性?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换言之,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娘舅解决家庭纠纷机制也同样如此,该制度也只是解决外甥家内部纠纷,而通常不能参与外甥家与他人发生的纠纷。

问题二:什么是合同相对性 一、合同相对性的概念
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二、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容
(一)主体的相对性?
所谓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来说,首先,由于合同关系仅是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为不特定,即不为合同关系,就不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二)内容的相对性?
所谓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从合同关系内容的相对性原理中,可以具体引出如下几项规则:第一,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第二,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因而,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了此种义务条款,此义务条款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征得第三人同意之后,该义务方可生效。合同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法律可以推定,此种设定是符合第三人意愿的。第三,合同权利与义务只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是一种内部效力。
(三)责任的相对性?
责任的相对性是由内容相对性派生出来的,由于违约责任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所谓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责任的相对性,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根据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债务人应对其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负责。因为履行辅助人与债权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因此债务人应就履行辅助人的行为向债权人负责,不论该履行辅助人是否有过错。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以后,对第三人享有追偿权。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
三、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一)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的意思为,特殊关系的第三人因债务人债的履行而受到损害时,不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侵权责任,而且可突破债的相对性,要求债务人承担合同上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此种请求权的基础建立在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保护、照顾等合同附随义务之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所负的合同上的义务,不但指向债权人,而且指向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这是德国判例与学说创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以加强保护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虽加强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但也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虞,故第三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通说认为第三人包括亲属、劳工、雇佣、租赁等具有人格法上特质之关系负有保护、照顾义务的人”。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二)买卖不击破租赁
买卖不击破租赁,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承租人根据其先与出......>>

问题三:什么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1.合同保全。《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第74条规定的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债权人在法定条件成就时,得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2.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受让人具有法律效力,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能够。
3.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事实上是分包人,分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具有合同关系,但与发包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增强承包人和分包人的责任心,法律特别规定,在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由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从而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
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分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5.单式联运合同。
《合同法》第313条规定:“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损失发生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与托运人并无合同关系,但是需对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

问题四:合同相对性的内容 主体相对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的说,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另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内容相对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呈现出“对流状态”,权利人的权利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从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可以引申出几个具体规则。一是合同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二是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三是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法律的特殊规定即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例外。责任相对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的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必须的。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五:请问一下什么叫做合同相对性原理? 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概括起来,其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和责任的相对性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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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相对性原理弗整个债权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许多问题都源自于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理解上的偏差。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只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换言之,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娘舅解决家庭纠纷机制也同样如此,该制度也只是解决外甥家内部纠纷,而通常不能参与外甥家与他人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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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合同相对性的理解。 合同的相对性,合同只能约束缔约双方,缔约双方在法律上叫做甲方、乙方。甲方和乙方就是合同当事人,他们就是合同的相对方。冯小刚有一部电影叫做《甲方乙方》,其实这部电影就是演一合同,这部电影演的是“好梦一日游服务合同”,您有什么愿望实现不了,我们公司负责为您打理,弄出一个气氛场子来,让您找到实现理想的感觉。比如说里面有一个人想当 *** 王子,遇到一个 *** 的公主,里面有一个李琦扮演的大胖子的老头,想找革命烈士打死都不说的感觉,结果我们就给您搞一个刑场,监狱拷打你。这个电影演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甲方乙方。你掏钱我们给你提供服务,合同只强调你和我,没有第三方。有第三方也是极少的例外,而且第三方也不是合同当事人。也就是说,只有签订合同的双方才能享有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不能给第三方设定义务,第三方也不能主张合同中的权利。就比如说我们看奥运会,奥组委就是门票的发售方,而我们观众就是买方,如果你买了奥运会开幕式的门票,你就有资格进入鸟巢,看鸟的表演,当然,你也只能进鸟巢,不能进狗巢。

问题七:请问什么是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相对性是指原则上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给当事人或加在当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起源于罗马法。
有两层涵义:1、意指“当事人之间之羁束状态而言”。2、即指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

问题八:如何理解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权利义务只能对合同两造当事人有约束力,一般不得约束当事人之外的人。

问题九:合同的相对性和撤销权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代位权被视为是对合同相对性的的突破。
一般地,合同相对性包括三点,第一是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即合同关系只存在于订有合同的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其他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不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或者承担合同中设定的义务;第二是合同内容或者权利义务的相对性,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内容由合同设定,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只存在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第三是合同责任的相对性,违反合同义务的主体只能是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违约人,任何第三人不能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保全因债务人积极作为而削减的财产时,债权人凭借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撤消了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显然是突破了债的相对性

问题十:什么是合同的相对性? 这个包含很多,建议你还是问一下度娘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