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分利息合法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8
不合法。4分利息是高利贷。通常说的4分利指的是月息就是4%的利率,月利息4%就是年利率48%,而超过年利率36%的就是高利贷。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分析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通常的观点认为,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即构成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并不入罪,但不受法律保护。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只有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的,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年利率超过24%不超过36%的为自然之债,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不能再要求返还,借款人未支付的不必再支付。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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