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遇到一个碰瓷,我车子右前方碰到了一个电瓶车,由于在死角处,行车记录仪未能留下证据。交警判我全责,对电瓶车只是批评教育。电瓶车车主在被碰到后说脚动不了,要到医院检查,而后,我也跟去付了检查费,医生检查无任何红肿、擦伤,骨折等,因此让他回家静养。伤者随后表示动不了了,要住院。后来又提出其家人要从老家来照顾他,并要求了一堆费用。我当时没有理会,并报警。其后按警察要求就没管了。过了两周左右,伤者见我不管他了,就来电话说一起去交警处结案,我也答应了。但到交警处,交警的事故认定开好随同证件等都还给我,在保险公司调解人伤时,伤者说不管保险能报多少,我都得交个5000元才算了事。我没同意,随后伤者和其所谓的兄弟扣着我不让我走,还打了我一下。我立即又报了110,110来了,对方还是咬定就要5000元。后来,我表示让他法院起诉我,由法院来处理。虽然对方不同意,但是我还是跟着来的警察一起溜了。
现在主要是想问一下,在这种状况下,我应该做些什么,还是等着法院通知?
迟迟不处理,是否会对我信用等有不良影响?目前交警说他的已完事,有纠纷是警察的事,扣我的东西都还我了。
如果通过法院,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什么样?
请好心人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