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立案是不是公安机关来执行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8-19
您好!刑事案件的立案主体,根据案发地及涉及的罪名不同有所不同:1、在铁路公安、森林公安、国家安全局、海关、军队、监狱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有内部部门处理。2、检察院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与渎职案件。3、被害人自诉的刑事案件(比较轻微的刑事案件)。
其他的刑事立案都有公安机关执行。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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