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5-29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特种作业教育、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和对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

一、组织管理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③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凯里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①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②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

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

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三、特种作业教育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初中 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四、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五、对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等活动。

第2个回答  2018-03-10

三、华硕 P5KPL-AM SE主板推荐搭配Q9650CPU,和GTX750Ti-1GD5显卡。
1、775构架的处理器Q9650CPU,适合主板775针处理器插槽,处理器性能强大,主板稳定性好,是组件中档游戏平台的好选择。
2、GTX750Ti显卡游戏性能强大,属于中档显卡,与该主板及Q9650CPU搭配,整机性能得以均衡,可胜任各方面工作以及游戏娱乐。
3、使用中高端显卡和处理器一定要注意匹配足够功率的电源适配器,防止功率不足导致的性能降低或故障。

第3个回答  2018-02-13
什么现场 生产现场还是施工现场
首先要有一个方针 就是口号之类的 比如“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这样的
然后要有公司总制度 参照国家各种法律法规 制定各级人员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规定各部门 各级人员应该如何履职安全生产
其次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各部门具体制度之类的东西
你的现场安全一样要参照上面的内容
就是谁管理 谁审批 谁负责
每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应该做什么 如何做 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谁点检谁监督管理这样的内容
第4个回答  2018-03-10
《安全生产法》第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该条规定主要是依法确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包含四方面内容:
一是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
二是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
三是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
四是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享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安全生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全面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厂长、经理等。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综上所述,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六项基本职责。
这样规定有三个好处,一是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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