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为古老的一种刑罚,自文明之初就有之。至于是不是有个别穷凶极恶的人在被执行死刑时会进行拼命反抗,我认为有此想法的人会有,但真正能够反抗的人却没有。
我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最为安全的国家,除了人民警察和从小教育的功劳,我认为死刑制度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因为犯罪的成本太高了,高到会失去自己的生命。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在犯罪的时候不得不去考虑相应的后果。
当然,我国对于死刑的量刑也是慎之又慎的。2007年的时候,所有的死刑案件核准权都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这也使得这一刑罚变得更加公正和慎重。那么对于那些被判处死刑的人而言,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心理特征?
通常来说,罪犯被判处死刑后并不是会马上被执行的,很大一部分会存在缓期两年执行的情况。即便没有缓期,罪犯还可以提出上诉进行二审。即便没有进行上诉,所判处的死刑也要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所以在被判处死刑和具体执行上有着一定的时间差。
其实对于罪犯而言,他们在这个时间差中基本上就已经完成了心理建设。通常来说,罪犯们会有三种常见的心理状态。
第一种在得知被判死刑之后会接受不了结果,他们想要从任何可能的方面来改变这一结果。例如不服判决进行申诉的就是这种类型,还有在缓刑期间努力表现争取立功的也是这种类型。但是当他们知道结果已经无力改变的时候,他们也就慢慢地接受来这一结果,反而变得平静,开始进行自我反思。
这部分人会开始道歉,觉得自己愧对家人,从而进行忏悔。也会在执行之前提出一些简单的要求,例如男性犯人抽烟,女性犯人将自己打扮一下。最后就是平静的等待以及面对最终的结果。
第二种是非常的淡定,丝毫没有对死刑的恐惧。通常来说这种类型的人有着非常强的心理素质,他们其实对于自己的结果也早有心理预期,在实施心理犯罪之前就想到了自己最终的归路。2013年复旦投毒案的林浩就属于这种类型。
第三种属于一直害怕的类型。他们害怕死亡,不肯接受审判的结果。因此他们会有一些比较过激的行为,比如摔东西来发泄自己的心情,嚎啕大哭。更有甚者可能会在执行枪决的时候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题主所说在枪决时可能出现因为控制不住情绪拼命反抗就有可能出现在这一类人身上。
但是想要反抗和能不能反抗是两码事。执行死刑的时候有着一套严格的流程,被执行人可能会出现的心理和行为都处在被考虑的范围中。因此我们会看到,被执行枪决的犯人身上会被执行绳捆得紧紧的,完全无法动弹。除此之外,还有两位法警会执行押解,抓住被执行人的胳膊。所以说即便有人想要反抗也是不可能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被执行人如果是想要反抗也是自找苦吃。死刑枪决的时候如果一枪没有解决,那么随后也要进行补枪。被执行人自己反抗如果导致需要几枪才能结束,那么他就要承受更多的疼痛,这样反而不如一枪解决承受的痛苦小。
法律是严禁的,犯罪的代价是沉重的。只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才能真正去过上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