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度残疾人包括:
1、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
3、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
4、肢体残疾中的二级;
5、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
二、重度残疾人包括搜索:
1、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
2、听力残疾中的一级;
3、言语残疾中的一级;
4、肢体残疾中的一级;
5、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扩展资料:
残疾证办理:
1、办理的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残疾标准见下栏)
2、乡镇居民办理:持村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彩色寸照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3、城镇职工办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彩色证件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4、到县级残联办理要对残疾情况进行评定: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判断残疾情况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