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安置退役士兵入户广州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条件: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
申请入户材料:
1、省民政厅接收安置通知书
2、退役证或转业证
3、部队开具的材料
4、结婚证
5、户籍资料
落户材料:
1、退役证或转业证
2、原籍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证明
3、结婚证
4、户籍资料,以下五者之一均可:
①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户口本;
②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未落户的房产);
③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同意落户的证明;
④非直系亲属的户口本、户主的委托书、户主的身份证、户主的房产证;
⑤由军产住房所属的部队单位提供的入户证明(清楚注明入户详细地址,必须为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可入户的地址;最终由公安部门审核);
注意: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请您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到广州市退伍办(越秀区西湖路99号1412室)领取入户指标卡。
流程:
报到:本人持入户材料到区、县级市民政部门报到。
预备役登记:本人到安置地所在的区、县级市人武部办理预备役登记。
网上申请:本人在网上填报提交入户申请。
领取入户回执:本人在网上填报申请提交后10日内持落户材料到市民政部门领取入户回执。
领取准迁入证明:本人凭落户材料、民政部门的回执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办理入户指标审批手续。
落户:凭落户材料、民政部门的回执、入户指标审批表到区、县级市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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