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土地管理法》》里申请宅基地申请条件之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审批。如何理解?是说一定要先分完户才可以申请吗? 不好意思,我是想问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了但当时还没分户口(准备分户),但村里已经发给宅基地了,那样会不会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