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15
1. 欧洲冠军联赛的参赛资格分配是根据各国家足球协会的联赛积分来确定的。
2. 联赛排名前三位的国家可派出四支球队参赛,排名四到六位的国家可派出三支球队,排名七到十五位的国家可派出两支球队,而排名十六位及以后的国家只能派出一支球队。
3. 各国的参赛球队数量还受到其联赛积分系数的影响,这决定了他们是直接进入正赛,还是需要从资格赛开始,以及从哪一轮开始。
4. 卫冕冠军将自动获得参赛资格,即便他们未能通过国家联赛的排名获得正赛资格,也可以参加冠军联赛。
5. 欧足联规定,同一国家参赛球队不得超过四支,如果一支球队未能通过国家联赛获得正赛资格,他们只能参加欧洲联赛。
6. 欧洲冠军联赛的改革计划中,参赛席位保持32个不变,但参赛队伍发生了变化。
7. 从2009年到2012年,欧冠的参赛席位将从“16+16”模式改为“22+5+5”模式,其中直接进入小组赛的名额增加至22支,新的名额分配给英超、西甲、意甲的第三名以及欧洲排名第10到第12的联赛冠军。
8. 剩余的10个席位将分为两组,一组是欧洲排名前15的联赛的15支球队争夺5个席位,另一组是欧洲排名13到53位的40个联赛里的球队争夺另外5个席位,列支敦士登的球队除外。
9. 除了参赛席位的改变,欧冠比赛时间也进行了调整,最显著的是决赛将由传统的周三改为周六进行,同时1/8决赛的赛程将从两周延长至四个星期,时间定在每年的2月至3月。
10. 根据欧足联执委会的宣布,从2010年开始,欧洲冠军联赛的决赛将调整到周六举行,同时批准了主席普拉蒂尼提出的冠军联赛名额分配方案,该方案旨在让足球水平较高的国家让出名额,以支持足球水平较低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