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朋友在网上被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挂在网上,并且已经对她的正

您好。我的朋友在网上被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挂在网上,并且已经对她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请问我能否向相关部门反应要求她停止并赔礼道歉么?

第1个回答  2016-10-20
如果罪名确实不存在,是造谣人故意捏造的,而且还挂在网上传播,应该是可以的。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第2个回答  2016-10-20
当然可以啊。只要是被诬陷的,完全可以申请这种,如果严重可以要求赔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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