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5-16
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集中体现在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与落实上。按照3号令的规定,如果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涉及到职工合法权益的,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发生之前,转让方就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和转让标的企业拖欠职工债务处理方案。根据3号令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得规定,在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地情况中,必须制定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构成转让方案一个重要内容。按照《规范意见》和3号令的规定,职工安置方案构成产权转让方案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