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地里捡过麦穗吗?是交给集体呢还是拿回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5-29
捡过,那时小学星期三下午只有一节劳动课。农村收割的时候学校会组织学生到田里帮农民伯伯捡收割时掉下的麦穗。去的时候还会带上家里烧过的煤灰,这样工具也有了。

小时候捡过稻穗,都自己拿回家了。

打懂事起,我们这地方就把集体或他人收获完后丢弃不要的东西,统称"野东西"。这到底是集体的时候才有,还是古已有之,没去查证。

大集体的时候,农历七月,生产队把地里的花生拨了,收获干净了,地里的花生便叫"野落盘(野花生)",孩子们,老人们便掮着耙泥(四个齿的耙子)去地里挖落下的花生,去搜寻花生藤上遗留的花生,运气好,一个下午便可捡到一小篓子野花生。

此外,农历九、十月可捡野番薯,捡野禾索,十月捡野茶籽,十二月捉野鱼子。

这捡野禾索,便是捡生产队收获过后,落在稻田里的稻穗。

早稻收获后,一般没人捡,那是双抢,人人有活干,人人得干活,屋里没闲人。那叫抢时间,争速度,抢收早稻,抢插晚稻。

迟禾(一季稻)的稻穗就有人捡了,迟禾收割一般在八月十五中秋节前后,如果最收割糯谷则在中秋节后。这时已进入农闲,我们乡下孩子一般是上午上学,下午回家放牛。于是,下午背个小背篓或小布袋去捡禾索。这禾索,一般扎好的秆把子上有,用打禾机脱了粒的地方有,牛吃过的禾芯(再生稻)上有,还有没割到的,散落在地上的…,运气好,一下午可捡到一两升。捡禾索是没有人干涉的,更没有莫言先生所说的打人了。

坚持捡几天,那便积有一大堆,放到竹盘晒干,用擂米杵(洗衣的棒槌)捶打脱粒,用风车风干净,石臼中一舂,便是雪白的糯米,摘来篱笆上的新鲜扁豆,来点猪油,煏出来的新米糯米饭,那是一个香。可饱食三碗。

二季晚稻的禾索也有人去捡,主要是用以补充口粮的不足。集体的时候,补充口粮不足,主要以红薯。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用红薯刨成细条,我们叫"番薯索索",晒干,蒸饭时参入米饭中,这饭甜甜的,别有风味。

白驹过隙,逝者如斯。过去了的时光一去不复返,过去虽然苦点,累点,但生活压力也小点。并非像某些作家写的那么不堪,那么让人充满仇恨。

我是那个时代的过来人,1969年,我6岁,可以去捡禾索了,我们都是捡了就拿回家,从没有遇到打人、骂人的事。

若是认为我所写不实,你以事实驳斥,但不喜勿喷。

我捡过麦穗!那时十二三岁。

由生产队组织,我小姑带领我们年令相当的一群小孩,等收割后的小麦装车拉走后,尾随其后开始捡拾,时间三个小时左右,一天按半个工记分,管午饭和晚饭。

说实话参加捡麦穗主要是奔着管饭去的,我不知其它小朋友怎样想的,当时我是这样想的,因为大锅饭比家里吃得好,吃得饱。

午饭是面卷子,有豆的玉米粥或高粱粥,稀稠有度,萝卜咸菜。晚饭是白高粱面和黄豆面加工成的窝窝头,其它和午饭一致。吃得那个香啊,想想现在都流口水。

管饭的待遇不是时时都存在,只是秋收秋种那几天。那几天生产队组织的活动我都参加,不为别的,只为那可口的饭,那时的我就是这样想的。

凡是农家孩子(不管男孩女孩),六七十年代谁不下田地捡稻穗麦穗。只是与莫言笔下的捡麦穗不同的是,先由生产队组织的,捡后统一交队按斤量计工分。队里捡过后,收工了允许私自捡了拿回家。

小时候,家住胶东半岛的农村,村庄不大,半面是山,半面是平原,不到200户人家。

我村的地理位置,正好处在周围村子的中间。于是学校便成为联中,设有小学、初中和高中部。

很多老师是住在学校的,学校有食堂,我村派专人负责给老师们做饭。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每年夏天,社员们把麦子收割完后,老师都要带领我们去麦地捡拾遗落在地里的麦穗。

一大片麦地里,全是一到五年级的小学生,一人一个从家里带来的小篓子,一边捡拾麦穗,一边说笑着,还互相交流着搓麦穗的技巧。

从地上捡起一个麦穗,放两个手掌里来回搓揉(有技巧的能一下搓两个麦穗)然后嘴贴两个相对的手掌,用力一吹,麦皮轻飘飘地就飞走了,把剩下的麦粒放嘴里咀嚼,软糯香甜,回味无穷。

等老师查看了地里没有了麦穗时,我们便排着队把麦穗交给老师,老师再和生产队怎样算账,就不得而知了。

只知道,捡拾麦穗是件欢乐无比的事情,总是盼望着夏天麦子快成熟,快收割...

捡过!捡的麦穗交给队上按斤计工分,只有在队上宣布“放开了“(不再看管)了时才归自己。那时人们都自觉遵守队上规定,在队上未宣布之前捡的麦穗拿回家,就会被认为是偷,很丢人。

直白的说,我是当时农村镇上居民,每年学恔都要在农忙时组织支农,生产队管顿饭,帮生产队收割,加捡稳。也有放学后捡麦穗拿回家的,那时我们地方,生产队是不准捡地里粮食的,只有等他们社员把麦穗杆收走后,才能进地,不然叫偷盗。我们捡穗主要是桔杆堆里好捡,地里也有。明知是不对,只能偷偷摸摸,也被社员收缴过小背篓。也知道是占据了大家的利益,但自私心那时占据了高尚。

六七十年代,生产力低下。庄稼收种管理,全是人力、人工。

小麦收获正处于三夏大忙季节,是一年中农民最忙的季节,抢收,抢种,中耕除草,可以说社员们加班加点,干不完的活。

那时学生放忙假支援农业,生产队的男女老少,从十一二岁的少年儿童,到六七十岁的老人,那怕是小脚女人,也没有人闲着。

生产队组织少年儿童捡麦穗,我曾经参加过三四年。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珍惜粮食,我们深知粮食的金贵。我们少年儿童每个人捡麦穗都非常认真,都努力做到颗粒归仓,可以说,捡过去的麦地,后面基本上没有麦穗,只有麦粒。

六七十岁的老人干一些拔草,白天看场之类的轻活,看场是防止麻雀之类(那时麻雀之类的鸟儿挺多的)的鸟儿与人争食,或者是防止极个别不自觉的装病的人(这样的人极少,几乎没有)偷捡公家的未颗粒归仓麦穗之类的东西。

这些不自觉的装病的人是很精明的,她们的胆子挺大的。她们根本就不去收割后未放风的麦地偷捡麦穗,这样即费功费时,又捡不了多少东西,时间长了,又增加了被逮住的危险。

她们要么是去收割后没运走的麦棵堆上抱一捆就走,或者是去打好的粮食堆上偷半袋就跑,这样即省工省时,又减少了被逮住的风险,只要眼里行事就行了。如果被逮住,她们有很多办法能化险为夷。(逮住她们的人,深知这样的人难缠,只要把东西放下,也就自己知道,省事避无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基本上没有挨打的,除非自己找打,惹怒逮住她的人!

反正那时我们这里捡麦穗都是归公的,三夏大忙季节除了真有重大疾病和极个别装病的人,是没有闲人的。不知道其他地方和我们这里一样否?或许有的地方特殊,要不咋有人说捡个麦穗就被逮住揍得鼻青眼肿的呢?难道这些人是瞪眼说瞎话?!

古今对吃穿烧都重视,越是困难越金贵。大集体时期,捡麦或其它粮食,还有地瓜花生之类的,是以大方地为准,收拉捡过后,选合适的时间大家都来拾捡或掏出。目的是人人有份。不适时是有人看管的,一般选放工时间,当时称放行,男女老少齐上阵谁家捡了谁家要。
若没放行是不准个别人捡的,怕影响劳动人员收割。当时麦茬也是按人口按垅分的,分后各收各的。当时吃烧穿都紧张。

你去地里捡过麦穗吗?是交给集体还是拿回家?在六七十年代大集体时期,在农村每个家庭除了有少量的自留地用作种菜以外,所有的田地都归集体所有。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小时候捡麦穗、捡稻穗那是绝对经历过的事情。

我的老家农村是个深山区,水田都是那种顺着山势山形建造的梯田,几乎都是月牙形状,水田面积都不是很大。地也是坡地,几乎没有平地。夏季麦子割完晒干,就要捆扎挑回,一般在捆扎过程中,生产队会安排年龄比较大的妇女们将地里那些漏掉的麦穗捡回来,送到生产队堆积麦穗的稻场上。而在收工后再去地里捡到的麦穗,一般都会把他拿回家。当然,前面已经安排有人捡过一回,过后再去捡也只有零星的一点点,就算你去捡也不会有很多,我捡回来的麦穗大多都是拿回家,一般用于喂鸡。

到了秋季,稻子收割完晒干后,也会捆扎挑回到生产队的稻场里,跟收麦子一样,在捆扎稻谷的过程中生产队也会安排那些年龄大的人把那些漏掉的稻穗捡回来,上工期间捡麦穗、捡稻穗,都归集体所有,都要交给集体,既然是上工,当然生产队就会给你记工分。

六七十年代,国家还是非常的贫穷和落后,农民就更不用说了,粮食不够吃,油料更是奇缺,在农村那些吃饭人多的家庭,一年有好几个月要靠吃杂粮,有些农民还会在山上去挖葛根,拿回来加工出葛根粉,以弥补粮食不足。到了七十年后,国家开始有了定销粮,农民口粮问题才得到实质性的缓解。

所以,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别说捡麦穗、捡稻穗,就是掉在地上的麦粒、稻粒都有人把他捡回来,不只是粒粒皆辛苦,而是粒粒皆可贵!

想想过去农民是何等的珍惜粮食!再看现在,我们每每到酒店饭店去就餐,倒掉的饭菜比吃掉的还要多,那场景真是让人触目惊心!既让人心寒,也让人心酸。一个有十四亿多人口的国家,每天需要多少粮食?每年我们又能生产多少粮食?看到如今人们对粮食的漠视和浪费,真是让人担忧!当年国家曾经就浪费提出过这样的口号: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正是因此,人们才会呼唤《餐饮法》的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