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开始显现。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利用医疗保险调整基金管理的漏洞,医疗保险基金,特别是部分民营医院经营者参与诈骗,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医疗保险改革的稳定推进。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医院和医生无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将医疗保险基金视为唐胜育,非法拥有。各地欺诈保险事件时有发生,手法呈现有形化特征,但目的相同: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
公安要与纪委(监委)、医疗保险、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咨询小组,在特别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发挥各机关的职能,与医疗保险、卫健、市场管理局共同实施特别治理和日常监督。对不同的检查对象,对重点管理、特别治理、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的嫌疑职务犯罪,应立即移送纪委。
利用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揭露欺诈保险的典型事例。与此同时,通过媒体报纸、报纸采访、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制定了举报电话发表、医疗保险解释、《刑法》法规解释、防止欺诈政策规定举报奖励方法,对整个社会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了“不想欺骗、不能欺骗”的社会氛围。
定期集中对刑事民警进行定性定罪、案件梳理、调查取证、打击方法的专业训练,加强打击水平,实施特殊打击行动,安排各部门,尽快梳理相关线索,集中开展打击,将打击成果利用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遏制违法犯罪分子。
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成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10万元。各省也相应成立了当地区的举报奖励细则,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根据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肯定比例的奖励金。目前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参保人获得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