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工资怎么结算发放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2-28
试用期离职工资有以下方式结算发放:
1、辞职时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2、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工资。
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日,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工资照常按出勤天数发放。 第4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给劳动者。
试用期离职工资不发可以这样处理: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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