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文书的特点和种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2
        公务文书,简称“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广义公文即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工商企业办理公文时经常使用的文书。

        一、公务文书的特点:

        一是实用的目的。公务文书目的单纯,主要用于通达信息,据以办事,解决实际问题,讲究现实目的和效用。二是限定的对象。公务文书写作的对象总是限定于需要通达的信息、要办的事情、待解决的问题;它的读者对象也相对固定而有限。三是真实的内容。公务文书所表达、概括的内容必须真实,容不得虚假和夸张,否则不但有悖于写作者的职业道德,而且会引起不良后果。四是有限的实效。出于实用的目的决定它的效用必然有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五是规范的格式。不同时期的公文种类、名称、行文关系和具体的格式以及用纸规格、书写编排都有统一的规定,文体格式大体一致。六是朴实的语言。公文的语言要求准确、简明,朴实无华,不宜滥用形容词。

        二、公务文书的种类:

        公务文书种类繁多,按其通用程度可分为通用性文书和专用性文书两大类。按其写作目的和适用范围,可分为6种类型:一是行政管理类,可细分为12类13种(命令(令);议案;决定;指示;公告、通告(本类两种);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二是事务处理类,可分为8种(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简报;调查报告;会议报告;章程;制度;大事记)。三是公关宣传类,可分为4种(演讲词、新闻稿、信电与传真;广告)。四是生产管理类,可分为6种(市场调研报告;技术综述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分析报告;产品说明书)。五是合同协议类,可分为6种(技术合同;国际许可合同;联营协议书;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