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中写哪方面较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03
国民的劣根性
第2个回答  2013-10-03
  作品通过狂人的形象,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小说在艺术方面非常具有特色,就是鲁迅所说的“格式的特别”。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在黑暗势力陈陈相因地压在人们头上的那个社会里,一切都已经习惯了,一切都视为当然。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是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
  (2)独特的心理描写。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等等狂人心理的描写和刻画。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3)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比喻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通过联想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得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除此之外,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正文前面的小序是用文言写成的,它简洁、明了而又清醒;而正文部分是用白话写成的,它抒情,具有很深的心理内涵。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充分显示了白话文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和混沌。
《狂人日记》既是现代主义的又是现实主义的。它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直指中国封建主义文化的核心,同时对现实社会中的黑暗又进行了毫不犹豫的揭露。同时,它又不是采用了传统的写实的手法,而是运用大量的具有现代特征的诸如暗示、影射,尤其是精神分析的手法来表现狂人的心理内面,甚至的中国文化的无意识。因此,这是一部典型的现代主义的作品。
  这是一篇白话日记体小说,包括小序和正文两个部分。小序主要用文言介绍写作的背景和缘起;正文共有13则白话写就的“疯子”的日记。小说的主人公是日记的“作者”——狂人。
  狂人,从作品的叙述来看他确实是个疯子,他有种种疯子的病症:
  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作品具体写出了他的狂态:
(1)变态的心理。他把平常人的交往如探视、抚摩都看作是吃人行为的一部分。如“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将别人善意的“笑”理解为暗藏杀机的吃人者的表面文章,完全背离了正常生活的心理轨道。
(2)混乱的逻辑。狂人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正常的逻辑必然会被打破,这就造成了逻辑的混乱。“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三十多年不见月光,从生活逻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是荒唐的。“他”与“赵家的狗”没有必然的联系,那狗看“我”两眼更是与“我”不相干,但狂人却将他和“那狗”与“我怕”与“月光”的不见都联系了起来,组成一个三段论。这种将部分前提省略的做法,造成了三段论的不成立。
(3)虚幻的幻觉。狂人即疯子,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二十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但通过象征和暗示,从作品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信息中,我们可以发现,狂人实际上是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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