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账号领取指南有什么好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2-25

开放、共享、安全保护,解析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客观要求-工保网



信用信息,是信用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信用状况的记录,是能够证明其历史信用行为表现和揭示信用主体或债项信用风险的信息。一般而言,信用信息包括金融信用信息、商业信用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三部分。


长期以来,业界普遍认为“与信贷相关”的金融信用信息和公共信用信息才应被纳入信用信息范畴。即信用主体在贷款、使用贷记卡或准贷记卡、赊销、担保、合同履行等金融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用有关的交易记录;信用主体的身份识别、职业、居住地址、以及与信用主体自身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执行信息等公共信息。


2021年1月11日《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商业信用信息一直未被明确纳入信用信息管理范畴。直到文件发布,明确指出“信用信息,是指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


从上述定义来看,信用信息不再局限于“金融信贷”和“公共行政”领域,而是以“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为标准,进一步将信用信息管理范围扩展至商业交易领域,包括对于信用主体的信用分析、评价类信息,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


从资源属性特点来看,信用信息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无论金融信用信息、商业信用信息还是公共信用信息,都只有在更大范围的社会共享中才能发挥真正资源价值。因此,推进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客观上要求建立开放共享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同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



1、信用信息开放共享


信用信息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只有在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共享中才能真正发挥其自身“资源价值”。同时,共享意味着交换是双向的,即信用信息的提供者同时也是信用信息的获取者。信用信息资源在不断的共享交换中扩大其自身价值,信用信息共享者也在共享交换过程中获取收益。因此,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客观上要求建立形成“开放”、“共享”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


开放共享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有着较高的建设要求,具体需要满足以下三方面条件:


1

明确的立法规范。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开放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方式、各方主体权利与义务等规范要求。

2

完善的共享系统平台。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信息的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

3

多元的信用信息共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包括两大层面的开放共享推进:1.政府部门之间的行政、监管信息共享,即合规性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2.建筑市场企业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即践约性的商业信用信息共享。


立法规范,针对的是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开放共享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展问题,例如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与谁共享、共享什么、如何共享等。共享系统平台则更多的是从技术角度,解决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存储等数据技术问题,打破“信息孤岛”现状,构建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


政府部门之间与建筑市场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推进,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无法有效开放、交换、共享的“信息孤岛”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解决建筑市场尚不健全的企业间信用信息共享形成的“信息雾岛”问题。



2、信用信息安全保护


建立开放共享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是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客观要求之一,但信用信息的“开放共享”属性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一切信用信息开放共享都应建立在保障信用主体隐私与商业机密的前提条件下。因此,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另一项客观要求即是“信用信息安全保护”。


从权利义务角度而言,信用信息主体有义务让社会了解其信用行为和记录,但信用信息主体也有权利保护自身隐私或商业机密等信息不被泄露侵犯,这种矛盾冲突要求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在信用信息开放共享的同时,建立信用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把握矛盾冲突的平衡点。一方面,最大限度开放共享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商业交易、市场监管等行为决策形成依据,另一方面保证涉及信用主体隐私或商业机密等不适宜公开的信用信息不被侵犯。


建立信用信息安全保护机制,应满足信用信息管理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1

规范性。除信用信息开放共享中“立法规范”提及的“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开放共享的种类、标准、范围、方式、各方主体权利与义务等规范要求”外,还应以法律法规形式明确信用信息采集、加工、保存、传播等行为的规范标准;参与信用信息管理活动主体的资质条件与权利义务;对信用信息管理活动的监管措施与仲裁制度。

2

安全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主要载体,其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直接影响着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安全性。


在管理层面,平台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与内控机制等制度措施,如严格限定并分离上报、查询、使用、审计信用信息的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范围,建立完善的留档留痕机制。


在技术层面,平台应拥有较高的网络安全保护等级,通过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审查,采用区块链存在等先进数据安全管理技术,保证信用信息数据防篡改、防造假、留痕可追溯。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交易结构的多样化发展,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对于建筑市场监管与金融商业决策的影响日益显著。但从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的发展现状来看,信用信息管理在开放共享与安全保护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十三五期间,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信用信息管理在信息归集、开放、共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相对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管理,践约性的商业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仍有待完善。同时,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等业务活动尚不规范,如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存在未经充分授权,过度采集信用主体信息,用于各类商业目的;再如信用信息管理机构缺乏足够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存在信用信息安全风险。新时期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应针对上述管理要求与问题,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进程,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

第2个回答  2020-03-31
觉得她是我的领取指南的好处,就是它特别的方便
第3个回答  2020-03-31
然后你就去指南,有什么好处可以进行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这一点事还关,那就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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