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菻坊 外国人怎么申请中国签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7-10
中国签证简介   签证是一国政府授权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法规,为申请入、出或过境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根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外国人入出其国(边)境,依照本国法律发给签证、拒发签证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中国签证机关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颁发签证的种类、次数、有效期和停留期,有权拒绝当事人的签证申请或宣布已经签发的签证作废。 根据中国法律,当事人即使持有中国签证仍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除按有关协议、规定免办签证等情况外,外国人在进入中国前需申请并办妥中国签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条有关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口岸签证业务的口岸,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部分国家和地区人士可免办签证进入香港、澳门,不享受免签待遇人士则需按照特区政府规定,申请签证或进入许可。需同时前往中国内地、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的外国人,须分别申请内地签证和赴港、赴澳签证。    返回页首   一、外国人赴华须申办中国签证   除按有关协议、规定免办签证等情况外,外国人在进入中国前需申请并办妥中国签证。   赴华前,应检查签证是否有效。如签证过期或入境次数不足,应重新申请签证。   返回页首   二、中国签证种类   中国签证种类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请根据您的赴华主要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的签证: 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C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返回页首   三、中国签证的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   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在此日期前入境”/“Enter Before”),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      签证的入境次数(“次数”/ “Entries”),系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     签证的停留期限(“入境后可停留”/“Duration of Each 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居留手续 :持D字、J1字、Q1字、S1字、X1 字、Z字(签证上标注“入境后可停留30天”的除外)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居留证件;持W系列外交、礼遇、公务、普通签证入境中国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事部门办理居留手续。    返回页首   四、免办签证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赴华,可免办中国签证:     (一)直接过境     1、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可免办签证。     2、下列51国公民如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第三国(地区)签证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自北京首都机场,上海浦东、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成都双流机场、重庆江北机场、沈阳桃仙机场、大连周水子机场、西安咸阳机场、杭州萧山机场、昆明长水机场、桂林两江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可申请免办签证过境停留(可出机场)不超过72小时。(具体手续请浏览以上机场网站)     欧洲: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美洲: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二)前往珠三角、海南岛     1、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2、下列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经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在海南注册的国际旅行社组团(5人以上含5人)到海南省旅游,且停留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美国、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新加坡。其中,韩国、德国、俄罗斯三国团组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可停留21天。     (三)新加坡、文莱、日本公民     新加坡、文莱、日本3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前来中国大陆旅游、经商、探亲访友或过境不超过15天,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口岸入境时,可免办签证。     但以下情况需事先办妥签证:     1、持普通护照赴华旅游、经商、探亲访友,预计停留期超过15天;     2、持普通护照赴华学习、工作、定居、官方访问、采访报道。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者     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3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多次进入中国境内,每次最长停留时间不超过2个月。     (五)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     (六)持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证件者。持D字、J1字、Q1字、S1字、X1字、Z字签证入境并已向公安机关申请办妥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七)双边协议     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者赴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     返回页首   申请签证指南   申请签证时,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返回页首   二、其他支持性申请材料   C字签证   (一)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二)下列11家航空公司机组人员可申请两年多次乘务签证:   1、联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lines);   2、大陆航空公司(Continental Airlines);   3、达美航空公司(Delta Airlines);   4、美国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   5、联合包裹公司(UPS);   6、联邦快递航空公司(Federal Express);   7、博立航空公司(Polar Air Cargo);   8、长荣空运仓储公司(Evergreen Air Cargo);   9、美国康尼航空公司(Kalitta Air,Inc)   10、美国南方航空公司(Southern Air,Inc)   11、美国环球航空公司(World Airways Inc)   (三)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将视情为其他非协议航空公司乘务人员颁发1-2次或半年多次乘务签证。   D字签证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字签证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字签证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1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2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字签证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6个月拍摄、彩色(浅色背景)、正面免冠的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美国公民):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你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你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外国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中国护照/中国签证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在美国出生的中国血统儿童申请签证,请点此处查看详细说明。   (六)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请注意: 根据中美签证互惠安排,美国公民可申请十年多次L字签证,但护照有效期须在一年以上。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或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字签证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1字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二)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2字签证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字签证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字签证   须提供: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2字签证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1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2字签证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字签证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以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或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外办签发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返回页首   三、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四)根据中美《为商务、旅游人员互发一年多次签证协议》,美国公民可根据需要申请一次、两次、半年多次和一年多次旅游、商贸和访问签证。   (五)在美国出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的儿童首次申请签证,请参见在美国出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的儿童赴华。   (六)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   返回页首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根据 领区划分 ,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到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办理。   (二)如有需要,申请人须根据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通知前往面谈或验证申请材料上的签字。   (三)不接受邮寄申请。   (四)不需预约。   返回页首   五、办理时间   正常办理于第4个工作日取件(含当日)。   非紧急特殊情况,一般不受理加急件。加急服务须经领事官员批准,并将加收费用。   返回页首   六、签证费用及收费方式   (一)普通办理,收费标准如下: 入境次数 美国公民 第三国公民 一次 140美元 30美元 二次 140美元 45美元 半年多次 140美元 60美元 一年及以上多次 140美元 90美元   注:根据对等原则,个别“第三国公民”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二)加急办理:每人加收20美元。   (三)特急办理:每人加收30美元。   (四)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Master Card或Visa卡,不接受现金、公司支票和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