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公共行政决策不足之处有哪些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2-29
虽然我国行政决策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革的步伐还远不能跟上我国社会转型的速度,远不能达到改革的目标,行政决策体制仍存在很多问题,不能适应现代化需要,主要表现在:
1.科学决策体制尚未真正建立:第一,行政决策主体职责不清,各级党委、政府及人大的决策权力、职责及范围的划分仍不甚明确,关系仍未理顺,人大及政府的决策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第二,行政决策中枢机构的综合协调中心地位没有确立。第三,咨询、信息机构薄弱。专门化信息机构不多,难以形成完整的信息网络,信息来源与信息质量受局限,信息处理技术、方法比较落后,信息处理能力比较低,使信息系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这更促使了领导不重视发挥政策研究机构的咨询作用。第四,决策内容“越位”与“缺位”并存。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在内容上存在着“越位”与“缺位”现象,一方面政府仍过多地对微观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排斥市场,替代市场,干预社区、非政府组织、基层组织内部事务的决策,做了太多政府不该做的事;另一方面对一些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健全社会保障、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保障生态环境等市场、社会难以调节的问题存在着不少政策“真空”或不到位之处。第五,决策方式、决策手段不科学。我国行政决策人员本身缺乏科学决策的相关知识,又不借鉴西方经验,忽视咨询机构的作用,往往凭自己的经历、经验和感受决策,喜欢依照传统和惯例,用老方法处理新问题,“经验性决策”普遍存在。
2.行政决策缺乏民主公开性。在行政决策方式上,有些决策者长官意识主导决策,不听从他人意见,决断时“一人专断”,或想当然拍脑袋,或盲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在决策过程中,民众参与程度低,社会力量对决策的影响力较弱,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具体方法和途径也十分不足,公众意见、愿望、要求难以表达,群众建言难以进入领导视线或根本不被重视,甚至专家论证也被抛之一旁。这种民主作风的缺乏削弱了群众参与的信心,从而强化和助长了“一言堂”、“一人专断”式的行政决策。

3.行政决策缺乏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在现实的决策过程中,一些功能环节如咨询论证、反馈、调整提高等往往被忽视,常常是“谋”“断”不分家或有“断”无“谋”,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的确立并未受到足够重视。在决策权的划分和使用上,由于相关法制不健全,致使决策权成为某些人谋取私利的方式,这导致了权力滥用和权钱交易现象,这种非规范化的行政决策往往损害了公共利益,违背了行政决策位公共利益服务的目标。
4.行政决策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行政决策责任制亟待健全。由于我国的行政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公开性,权力过分集中,使得对政府的行政决策缺乏机制保证,人大和司法的监督很不到位,公民和社会的监督则没有法律保障,新闻媒体的自由权仍受某种程序的限制,当行政决策损害公众利益时,公民也没有正当的救济途径。而决策评估则长期得不到重视,缺乏合理的评估标准,重决策轻评估,在评估中往往重“定性”,轻“定量”,评估缺乏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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