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的问题?

我入职时是操作工,一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两个月后,提升为车间主管,实用期3个月,现在试用期3个月到了,多20天还没转正,现在又给我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工作量大,又远。我也不想做了。想直接辞职走人,还需要做一个月吗?还是可以立马走人。

您好!从你的描述来看,公司认可你的劳动,但是不想给你涨薪资,你现在就属于被压榨的一方;如果你想要有所发展,就要学会忍耐;如果你不想干了,那就学会“骑驴找马”,记住辞职了要走正规程序哦!因为毕竟你还有工资在公司,正常辞职的话,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即可。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解除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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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8
决定不做了就直接辞职走人。如果心里还惦记着转正后补偿、欠发工资什么的,就不要想这些了,讲道理的企业不会欠发你一毛钱,不讲道理的,你有时间精力就找仲裁,没有的话就更不需要有这些顾虑了,员工干几个月就走,这事儿对企业来说也是受损失,谁也占不到便宜。
第2个回答  2021-07-27
无故延长试用期,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还有,试用期也有规定,不满1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三年以上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3个回答  2021-07-28
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正常情况,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看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如果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此为由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7-28
我觉得你还是把这个试用期做完吧,因为工作的问题,所以适当的延长试用期也是非常正常的,你要理解,所以还是坚持下去吧,就怕你不坚持,这边就直接不用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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