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安置费是指林木损失费吗?

如题所述

吉林省政府下发《吉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

近日,省政府下发《吉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本标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永久使用林地需支付补偿费
据了解,该标准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补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期限分为永久使用(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不得超过2年。
永久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需向被使用林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需向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权人(单位)支付林地补偿费和林木补偿费。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林地补偿标准:永久使用林地的补偿,按林地所在行政区县级以上政府公布的当地耕地中旱田的补偿标准执行;未明确旱田补偿标准的,按耕地的补偿标准执行。临时占用林地的补偿,按林地所在行政区县级以上政府公布的当地临时占用耕地(旱田)的补偿标准执行;未明确临时占用耕地(旱田)补偿标准的,年林地补偿费按永久使用林地补偿标准的15%计算。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不能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按永久使用林地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用。
灌木林地中天然灌木林每公顷补偿1万元
林木补偿标准:胸径5厘米以下的人工幼苗、幼树,每株每年生3.6元;天然幼苗、幼树,每株每年生2.8元;胸径5厘米以上(含5厘米)的天然林木,按《天然林木补偿标准表》补偿;胸径5厘米以上(含5厘米)的人工林木按相同胸径天然林木补偿标准的80%进行补偿;灌木林地中天然灌木林每公顷补偿1万元,人工灌木林每公顷补偿2万元。苗圃培育的造林苗木,按省林业厅公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苗圃培育的其他苗木和树木的补偿,以及绿化树木、经济林等特殊林种树木的补偿,由双方约定。苗圃是指已取得《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的苗圃。
天然幼苗、幼树年龄最高按15年计算
计算林木补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当1平方米林地内有幼苗、幼树多株时,按1株计算。天然幼苗、幼树年龄最高按15年计算,人工幼苗、幼树年龄最高按10年计算;人工幼苗、幼树年龄包括苗龄。
林木总株数(含幼苗、幼树)最高按4400株/公顷计算。林地上其它附着物的损失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约定。
永久使用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林地所在行政区县级以上政府公布的当地耕地中旱田的补助标准执行;未明确旱田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按耕地的补助标准执行。计算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所依据的占地补偿标准对该两项补偿合并,又确需分别计算的,该两项补偿倍数或比例由公布该占地补偿标准的政府确定。
林地内的现有林木,由用地单位或个人负责采伐、集材、运输,并交林木所有权人(单位),也可由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相关费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查设计费由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支付。
市(州)政府与所辖县(市、区)政府公布的占地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按补偿标准高的执行。本标准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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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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