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通过股权结构的优化促进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2
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产生的历史和逻辑来看,它和股权结构有着渊源关系。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结构如何将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性质,即决定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对于不同类型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国内外都有很多研究。
  发达市场经济中公司运作的历史表明,公司股权集中度与公司治理有效性之间关系的曲线是倒U形的,股权过分分散或过度集中都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一方面,如果股权过分分散,股东数量过多导致单个股东作用有限,股东行使权利的积极性受到抑制,容易导致所有股东都怀着“搭便车”的心理。另一方面,如果一股独大,控股股东擅权独断,高层经理人员唯大股东之命是从,小股东因为份额过小而忽视权能的行使,必要的时候,一般采取“用脚投票”机制,从而使大股东失去来自其他股东的有力约束和制衡,也可以迫使经营者与之合谋共同损害小股东的利益。所以,股权结构的安排,影响法人治理机制的运行。
  国内方面,不少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缺陷与上市公司本身的股权结构存在密切关系。孙永祥(1999)根据研究者对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经营运作治理机制之间的相关性分析,发现具有一定集中度、有相对控股股东,并且有其他大股东存在的股权结构,比高度集中和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更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马连福(2004)研究了股权结构的适度性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认为风险成本与股权集中度关系的平面描述是过原点的一条曲线,斜率为正;而治理成本与股权集中度的关系则是凸向原点的一条曲线,风险成本与治理成本曲线(直线)的交点也是两者之和的最小点,此处所对应的股权集中度也就是他所称的“适度的股权结构”。
二、我国现行的股权结构及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截至12月,我国境内上市公司A、B股上市公司总家数为1377家,总股本为7149.43亿股,其中流通股2577.19亿股,占总股本的36.05%;非流通股共有4542.91,占总股本的63.54%。在非流通股中,国家股有3344.20亿股,占总股本的46.78%,法人股有827.62亿股,占总股本的11.58%。以上数据充分说明,我国现行的股权结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还占据着绝对控股地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一直存在。
  众所周知,中国的上市公司,最初都是由原国有企业脱胎而来的。为了满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有关法规条文的要求,上市公司设置了名义上的多元法人股权结构,而实际上是国有大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同时国家有明确规定要保证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控股地位,由此做出了国有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的制度安排。这样的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控制下的股权结构虽然保证了国有股的控制地位,但是,也体现了政府对股市的垄断,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股市的二元结构。而这种情况明显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决定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基础的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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