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二十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3
一、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

  (一)将第五条第二款中的“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供热、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
  (二)将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的“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三)将第十二条中的“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
  (四)将第十七条第二款中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五)将第二十条中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六)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第二项中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七)将第二十三条中的“市场监管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八)将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九)删去第三十四条。
  (十)将第四十条改为第三十九条,并将第一款中的“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十一)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条,并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十二)将第四十二条改为第四十一条,并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十三)删去第四十三条。
  (十四)将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二条,并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十五)将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三条,修改为:“法律、法规对燃煤污染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二)将第十四条第四项修改为:“(四)配有电梯的场所出租、出借的,出租、出借期间,出租、出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三)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中的“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承担”修改为“协商解决”。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提倡居民住宅小区电梯投保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
  (四)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单独收取电梯费,收取的电梯费应当单独立账。电梯费中的基础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结转滚存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修理。”
  第二款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公布一次电梯费用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电梯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的“提倡”修改为“推动”。
  (六)将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将应急救援情况和故障原因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所在地区、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区、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上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七)将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一)设置影响电梯使用、维护保养等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障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八)删去第五十五条第五项。
  删去第七项中的“重新启用或者”。
  (九)删去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中的“未按照规定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自行检查,或者”,删去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
  (十)将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法律、法规对电梯安全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一)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清真食品生产纳入规划,保证民族商业服务网点的合理布局。大型副食品商场、市场应当设立清真饮食销售点。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码头、旅游区(点)等流动人口较多的场所,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清真饮食销售点。”
  (二)将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畜牧兽医”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
  (三)将第三十三条中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四)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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