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
对于员工来说,辞职唯一的限制就是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申请,具体规定如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劳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以下六种情形均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的;
4、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
5、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复退军人以及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