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4年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数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3
2014年,州委、州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贯彻促改革、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深化改革,推进转型升级,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创业环境,增加就业岗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州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人均劳动报酬差距进一步扩大,本期新登记的失业人数及新增劳动力增加,社会就业压力加大等问题不容忽视。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和在岗职工基本持平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下降1.80%。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人数增长,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下降,集体单位和其他单位增长。2014年末,全州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单位及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公司以及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单位从业人员)184260人,比上年同期(下称“同比”)减少3372人,下降1.80%。

分经济类型看,城镇国有单位从业人员100784人,同比减少2766人,下降2.67%;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3488人,同比增加318人,增长10.03%;其他单位从业人员79988人,同比减少924人,下降1.14%。

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企业单位从业人员98753人,同比减少4364人,下降4.23%;事业单位从业人员52719人,同比增加728人,增长1.40%;机关单位从业人员32758人,同比增加258人,增长0.79%。

(二)在岗职工人数下降2.38%。2014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人数156952人,同比减少3831人,下降2.38%。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和其他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下降,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增长。年末国有单位在岗职工89828人,同比减少1487人,下降1.63%;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3190人,同比增加219人,增长7.37%;其他经济单位在岗职工63934人,同比减少2563人,下降3.85%。

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企业单位在岗职工78612人,同比减少4550人,下降5.47%;事业单位在岗职工48352人,同比增加420人,增长0.88%;机关单位在岗职工29958人,同比增加293人,增长0.99%。

二、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一)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4.24%。2014年全州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774285万元,同比增长4.24%。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469422万元,同比增长2.01%;城镇集体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1129万元,同比增长2.64%;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73734万元,同比增长8.50%。

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401692万元,同比下降1.13%;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244245万元,同比增长11.25%;机关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28286万元,同比增长9.75%。

(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7.58%。2014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244元,同比增加3257元,增长7.58%。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422元,同比增加3728元,增长7.82%;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9139元,同比减少3765元,下降3.66%;其他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722元,同比增加3270元,增长9.78%。

按企业、事业、机关分组,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589元,同比增加3662元,增长8.53%;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844元,同比增加4909元,增长11.17%;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1147元,同比增加3104元,增长8.1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排名前6位的县(市)分别是:楚雄市50209元,禄丰县49140元,南华县47155元,姚安县45127元,大姚县44632元,永仁县43869元。

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原因

一是企业单位工资增长较快。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稳步上升,受收入相对较高的行业影响,如:金融业、电力、烟草、采矿等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以及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工资增长较快,整体拉动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为明显。

二是国家正常的调资因素拉动工资增长。政策性工资增长拉动机关单位劳动报酬增长。一方面根据相关文件通知,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和晋升级别工资;另一方面是乡、镇基层公务员津贴人均每月增加500元,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全州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

三是兑现绩效工资。2014年11-12月,州、县市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兑现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助推了全州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增长。

四是提高了最低工资水平。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出台执行,推动了劳动力成本的上涨,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也相应增加。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行业职工工资差距呈扩大趋势。分行业看,各行业职工工资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减,最高和最低行业职工工资差距继续扩大。在全州19大行业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列前6位的行业分别是:1、金融、保险业109109元,同比增长2.68%;2、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2922元,同比增长5.7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4255元,同比增长12.38%。4、批发和零售业51769元,同比下降0.87%; 5、制造业49949元,同比增长5.54%;6、采矿业49348元,同比下降4.49%;最低行业是住宿和餐饮业24868元,同比增长31.23%。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有扩大的趋势。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依旧突出。劳动密集型行业存在用工紧张、招工难现象。一方面,求职者的专业技能不符合企业岗位需求;另一方面,企业的岗位需求不符合求职者的求职意向。

(三)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供求矛盾仍然突出。目前我州新成长的劳动力不断增加,而我州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还不能完全满足就业的需要,城镇就业岗位不足,失业人员仍然较多,就业形势严峻。据楚雄州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末全州上期末结转登记失业人数13534人,登记失业率达到3.33%。

(四)大中专毕业生待业人员较多,大中专毕业生待业人员达31932人。就业岗位相对不足,很多人处于待业或外出谋业状态。根据各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14年9月末大中专毕业生6923人,2014年 9月末全州各县市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1914人,2014年 9月末全州各县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31932人,其中:本科9919人、专科13236人、中专8754人。

五、几点建议

(一)在扩大就业的基础上实现就业总量与职工收入的同步增长。经济增长是拉动就业的主要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实施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要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吸纳社会就业人员,减少下岗职工,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提高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适时提高职工收入,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逐步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二)着力改善民生,积极促进就业,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要统筹安排,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程。要采取多种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搞好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劳动者素质,改善就业环境。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扩大就业渠道;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激发创业致富的积极性。加大分配调节力度,关心弱势群体,解决好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城镇中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要继续扩大各种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

(三)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对有创业愿望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后续服务。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助推百日攻坚”系列活动,通过就业政策宣讲、创业事迹报告、创业项目巡展、送岗位进校园、困难大学生走访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要加强劳动力的岗前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做好用人单位和劳动力的供需对接,最大限度的实现劳动力的供需平衡。

(五)提高低收入行业工资水平,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当前垄断行业的收入增长仍然较快,应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管理与监督,加大税收调节。对低收入行业要确保最低工资和生活费发放标准,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最大限度的缩小贫富悬殊,缓解行业收入差距造成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