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养猪户A卖了2头死猪给了B,获利70元。A并不知道B是将死猪肉流向餐桌,当时B的购买理由是喂鸡鸭。时隔半年多,B落网后供出了A及其他10余名养猪户。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规范食品罪起诉。目前案件已移送到了检察院,目前B出售死猪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消费者、受害者指控。那么法院对A的判罚会有多重,可以争取缓刑吗?另外此案件在检察院还有没有活动的余地,有没有案件不流向法院的可能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