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兄弟姐妹5人,在郊区有一老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房子地皮是伯父免费提供的,父母建起了一层楼(欠下的费用由我和弟还清),一楼装修和二三楼的建筑费用由我和弟共同出资,母亲已去世,父亲生病多年,治疗费用(包括母亲去世前的治疗费用)基本是我和弟共同负担,父亲和我住一起,主要由我和弟照顾,姐妹们偶尔过来看望,现在房子要征收,姐妹们提出要分房子的征收所得,请问怎样分才合理?各能分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