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离婚法院要我交公告费800元,但没有任何收据,请问合理吗?这个钱就应不应交?

我妻子失踪两年,一点音信也没有,她母亲去世也没有回来,有人说在东莞见过她,我专门去找她也找不到。现在我起诉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以没有通知到对方,要我交公告费800元,但是没有收据,请问这个钱我应该交吗?

第1个回答  2010-04-13
交公告费,法院是预收,以后会有报社的收据,但法院收款后应该打有收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13
不应该交。失踪两年可以申请对方不到庭审判。前提是从向公安部门报案到现在两年。
第3个回答  2022-09-12

法院的公告费用不统一。公告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看这个案件是属于什么类型的案件,一般在一百元以内,基本民事案件无论行政还是刑事,都需要当事人支付诉讼费。如果经济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救助。登报可以直接在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上操作,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  ,想了解详细些不妨统一去知道搜下。

第4个回答  2010-04-13
你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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