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管理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旨在规范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其质量与作用的发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基本准则》,制定以下准则。


审计档案定义: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或专项调查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包括纸质、磁质、光盘等形式的历史记录,对国家档案体系至关重要。


审计档案工作内容:包括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等,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审计署负责全国工作,地方审计机关接受上级监督指导。


审计机关需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包括执行法规、监督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审计档案,以及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指导。


档案管理规则: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文件排列遵循特定顺序。审计档案的建立以审计组负责制为原则,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需遵循严格规定。


对于重要文件,如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应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鉴定和移交。电子审计档案的管理则另作规定。


审计档案的安全性是核心,包括保管条件、密级标识、专用库房设置以及信息化管理。档案丢失或滥用将受到严肃处理。


此外,审计档案的利用仅限于审计机关内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审计机关还需定期统计与分析审计档案的管理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旧准则予以废止。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旨在提升审计质量,保障档案安全,促进审计作用的发挥。


扩展资料

2001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号公布《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该《准则》共26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12月16日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的规定》(审办发〔1996〕356号)予以废止。2012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公布《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该《规定》第27条决定,废止2001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2001年审计署第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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