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看病报销问题 待解答

本人在职期间曾在医院看过病,把药费、挂号单交给公司报销。如果公司于我接触了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还会给我报销药费吗? 曾经同事遇到过与报销有关的问题,同事把药费单子交给公司报销后 半年左右公司回复同事说她的药费单子丢了。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公司找借口不给我报销或者找各种理由延期报销 我应该怎么办? 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1个回答  2010-04-16
医疗报销不是找公司的,要看你是否通过公司缴纳了医疗保险。

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无法具体给你,大概80%,详细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