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能否直接写明,抚养费男方已一次性付清,金额五十万元,包括以后孩子患病、意外等所有费用,视

离婚协议里能否直接写明,抚养费男方已一次性付清,金额五十万元,包括以后孩子患病、意外等所有费用,视同男方已足额尽到了抚养义务。以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男方索要孩子的任何费用。以上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第1个回答  2016-04-23
可以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建议你要充分考虑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也就是说怎么得出五十万而不是六十万或其他数额,要充分考虑孩子教育,就业,医疗等各种需求)追问

那就一百万

追答

一,不是凭嘴巴凭感觉乱喊的,建议是以你们所在地的物价,平均工资综合考量。二,要和男方协商一致才行的,不是你说一百万就一百万,要有依据,为什么是一百万而不是九十五万,你要能回答的上来,这样男方不同意的话法官也才会支持你。

第2个回答  2016-04-23
可以。只要把想到的问题写出来,双方同意签字,就有法律效率。最好在按个指纹。左右手的。
第3个回答  2016-04-23
没有用。
不能因此而从法律上断离父子(女)关系(这也是断不了的),所以如果有意外,男方还是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追问

因五十万远超分期付款,金额很大,视为已包括了后期费用,而且是双方一致同意的

追答

没有用。
法律不认可。
不存在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条文,而血缘关系也断绝不了。

别说50万,就是50万亿都没有用。

除非孩子不要。
这种情况下,即使你主动帮助,他(她)也不会要。就算你一分钱不给,他(她)也不会要。

追问

协议里另约定了探视权,探视权是男方的权利,可以探,也可以不探。和已付清的抚养费没有任何关系。

已付清的抚养费只视为男方已足额负担了抚养义务

追答

抚养费是可以的。
前面说了,“如果有意外”

追问

包括了所有后期的患病、意外、上学等所有费用了。双方协商一致了。

追答

无法免除父(母)亲所承担的相应义务

追问

没有任何字眼表示免除义务啊

而是视为足额提前尽到了义务

追答

没有用。
这只是你们协商的结果。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抚养费和教育费在当前的中国是够了,法律也会支持的。
但医疗费或发生任何意外的时候就不一定够了。
所以协议要把这一条去除,重新协商,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签订协议。

追问

好,那变金额。男方一次性负担100万,其他不变。你觉得可以了吗?够了吗?

追答

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啊。
如果在孩子未成年的时候出现意外,在扣除抚养费,教育费后,剩下的前不够,母(父)亲在自身没有能力支付(或不愿单独支付)的情况下,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孩子100%会胜诉。

这不是钱的多少的问题。
这是法律选择的问题。
前面已经说了,50万亿都不行。
当然如果,孩子不要,他不想和你有联系,你一分钱不付,法律也不会追究。

哦,打错了。
是法律原则

追问

我不是法盲,我当然知道这些。但从道义上讲,男方负担的金额很大,且是一次性已付清。就不要再恬不知耻的找男方要钱了

追答

所以关键是孩子在未成年前的意愿,而不是你们的协议。

这只是你的希望,而希望是最不靠谱的。

追问

包括孩子,当然可以起诉要钱。但孩子明白了当时的情况,孩子也要讲理啊

已足额付清了,就别再不要脸要钱了,没意思了

追答

现在说好的,将来未必会认可。
一句话“当时没有想到现在会发生这种意外,钱不够,就会有生命危险了。”法院就会支持孩子的。
所以,还是那句话,协议里的“发生意外可以免除”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其它都可以。

所以说,孩子有骨气,一分钱不要,不到法院,法律也不会追究

追问

有几个人能有生命意外的几率的?几率太小了。况且,你怎么不说如果不出意外,那一百万等于让女方发家致富了啊?男方追究这些吗?没有吧

其实这个协议表达的重点是男方不想以后再与历史有任何瓜葛。

相当于总价包干,一次性买断了

追答

知道你的意思。
可法律不管这些。
我只是根据你的提问,说出当中不恰当的地方。
或许对方和孩子不会再提出要求。

追问

其实就算有生命危险,一百万是不是也差不多了啊?有什么治疗费用超过百万的??况且是十八岁之前,并不像老年治病那样费钱

你要钱的前提,是对方的不够用,但人家已经给的很多了,你也不能这么不讲情理吧?不能想以孩子来诓钱啊

追答

实际上钱是够了。
但法律原则是不能以任何原因断离父(母)子(女)关系,免除父(母)义务。
对子女这条原则同样适用。
我前面所提的,只是你们协议里这条没有作用(不符合法律原则),可以重新协商,换一个法律认可的说法。

追问

没有任何字眼表示免除义务!而是视为男方已足额尽到了抚养义务!

你那么理解是不对的,如果真的免除义务,男方根本不会一次性大额付清

至于男方以后探不探视,是男方的权利,男方可以永不探视。法律不会强制这个

追答

对。法律不会强制。
但协议中有“……不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费用……”是根据这条内容来提建议的。
当然只是建议,如果能帮到你最好。
对方人品好,就没有那么多的问题。但法律不是建立在依靠人品好坏的前提下的。

有很多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的。

追问

我知道,当然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要钱。法律层面讲当然可以了。但是那就是不要脸了,道义上说不过去

追答

是的。
但也没有办法。
所以丑话要说在前面。
可以加一个补充协议:若有意外,费用不够,要提供前期所花合理费用的证据。……

如能帮到你请采纳哦

追问

补充协议内容我直接写在离婚协议里吧,没问题吧

追答

没问题

追问

其实补充协议反而不好,女方可以通过医院熟人关系造假病例和费用单,存在骗取男方抚养费的可能

就达成一致意见,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互不打扰各自生活。为好。

追答

这到也是。
歪门邪道谁都没有办法。而且也没那个时间和精力去追查这类事情。
那就只能祈祷对方的人品了。

这也可以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4-23
只要双方认同,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什么样的协议都可以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有法律效意的
第5个回答  2016-04-23
可以,只要双方协商同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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