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不离,一年半了还分居,再起诉是否可离?

愿本分居一年了,再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一审判不离,当时没有上诉,但又过了一年半,还是分居没好转,再向法院起诉会判离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这个不好说,单从分居的法定认定来说至少需要4年,你需要注意互不关心,感情绝裂的证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频率高也可能促进离婚成功。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原告可再次提起离婚之诉的期限从判决书中规定的十五天的上诉期满后次日开始计算。但被告不限。且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话也不受该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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