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澳通行证逗留续签电话
办理地点及电话
1、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电话:28951900
窗口对外接待时间:周一 - 周六 9:00 - 17:00(国务院颁布的法定假日及调休日除外)
2、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在分局申请单独签注的,只能在该分局领证或快递领证。
3、军人须在市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上海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
办理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三)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四)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五)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六)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七)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条件
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澳门就学、就业或接受培训大连户籍人员及其亲属。
注: 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递交材料
受理窗口民警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
符合条件的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予以签注。
办理时限
本市居民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单独申请签注1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