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结婚闹矛盾该怎样解决?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10-17

 大背景:
  未同居但经常留宿,男主每天下课后去接女主下班,一起吃饭。
  钱和用度:  前期:女负责在家的买东西;男负责下馆子;  后期:共同办一张信用卡,两人的用度就用这张卡,还款一人一半。男主偶尔会请女主吃饭。
  办卡原因是女主有的时候会不带钱包散步,偶尔就会买菜的时候男主付钱,后来男主觉得不公平,就改成信用卡这种方式。
  从开始到今天,所有的旅行娱乐,全部AA;除了生日互相送礼物,男主在女主要求下,给女主买过一条不到200块的牛仔裤。女主曾在非节日送过男主喜欢的礼物,一两次吧,但是男主并没有回赠,后来女主觉得这可能不是男主的习惯,就没有再送。

  关于加拿大的一些基本情况:

  本科毕业有3年的工签;3年以后如果没有移民,就需要续工签。雇主必须在续工签的时候给移民局写信证明你的岗位加拿大人干不了,必须给你。所以基本上不会有单位愿意。

  移民可以投资移民或者靠自己工作,女主是毕业以后靠自己工作移民,男主家不具备投资移民的条件。男主必须找到永久性的本专业而且够资格的工作,干满半年才有资格申请移民。基于本城市10%以上的失业率,男主从别的城市过来找工作,以及10年读完大学的成绩单,靠自己移民成功有可能,但是可能性看运气。

  差不多前景介绍就这些  现在在看房,男主父母打算全款买房,只写男主名字。女主可以接受贷款买房写双方名字,男主家里付首付,女主主力还款。
  加拿大的婚姻法是不管这房子婚前买婚后买谁买,结婚两年除非有婚前约定,都是共同财产。
  男主的态度是,这件事情没有商量,就是通知女主。但是如果男主和女主因为结婚办移民的话可以补偿,但是和房子是两回事。男主(不是父母提出,是男主自己)提出女主签婚前协议,这个房和女主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女主可以住。如果以后离婚的话,只有共同挣的钱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是女主。坦白讲,我听到他们说这些,五雷轰顶,我都没有仔细听下去,只觉得很心寒。
  从开始就只是因为单单纯纯的觉得喜欢(不要问为什么,我傻),一心想的只是希望男主的抑郁症能好起来,和他在一起如果不牵扯到钱都挺好,在家务上男主很照顾我,我也看在眼里。现在觉得当初那么多人反对,自己还真的挺傻的,不听劝。

第2个回答  2017-10-17

 地区:加拿大

  男主:1988年生,本科最后一门课在读,2007年高中毕业去加拿大上大学,至今未毕业,中途由于各种原因加上抑郁症,一直读了快10年才毕业。留学生学签,0收入,抑郁症快要初愈。家庭小康偏上,父母国企中干。性格:内向,城府深悲观,爱好和女主差不多

  女主:1988年生,2010年国内本科毕业,去加拿大再读了个本科,工作快四年,加拿大CPA和永久居民身份,稳定工作年收入7-8万加币。家庭小康,父母公务员退休,性格:单纯,心大乐观,什么都写脸上
  时间段和事件:
  2011夏,认识成为朋友;
  2013年夏,女主对男主有感觉,秋天到冬天追男主,男主逃避,女主放弃;
  2014年冬天,男主找女主聊天,告诉女主自己患抑郁症;
  2014年冬天-2015年春天,女主陪伴开导男主,开始交往;
  2015-2016,女主父母反对,朋友反对,但是女主没有抛弃男主;
  2016夏天,女主升职去了另外一个城市,男主和女主都希望搬去的地方,女主在新城市打拼,男主在原来的城市继续读书;
  2016冬天,男主基本确定2017年5月能毕业,遂讨论结婚买房。

第3个回答  2017-10-17

 从女主的角度出发,我对这件事情的解读是:

  男主空手套白狼。
  第一,全程AA,觉得就应该这样。他上学我上班,说的通。
  第二,全款买房只写男主名字。不近情,但合理。毕竟也是人家父母辛辛苦苦挣的钱。
  第三,婚前协定。不合情也不合理,这等于说是,如果男主出轨离婚,净身出户的是女主。  我们来说家庭贡献:

  1.钱。男主0收入,0存款(有存款,父母给的所以男主声称那是父母的钱,只是给他用);女主,有一点点存款,年收入7-8万;
  2.身份。女:枫叶卡永居;男:学签,毕业后三年工签(怎么办枫叶卡上面有提到)
  3.社会资源,这个我相信不用多说了,常识;

  我是女主,我可能会本能偏向自己,但是我已经尽最大力只是陈述现状和过去。
  旁观者清,请问大家,如果你是我,或者你的姐姐,妹妹,甚至是女儿是我,你会怎么做?
  (从开始就不应该在一起这种就算了,之前毕竟也是自己乐意,傻而已。不是男主的问题,男主也不是后来变成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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