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5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扩展资料

三包凭证是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移动电话机主机及附件型号;       

(2)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扰码号;       

(3)商品产地;       

(4)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销售者印章;       

(6)发货票号码;       

(7)销售日期;      

(8)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9)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0)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三包

人民网 手机三包凭证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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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3

三包是“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所要承担的责任,但若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非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则零售商业企业有权拒绝提供该项服务。

扩展资料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即所谓“三包”。以后,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应当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进步。从此,我国的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武器。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三包”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包”产品的目录、“三包” 的范围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强了,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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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1

1、在零售商业企业,“三包”指包修、包换、包退,是厂家或商店对商品实行的售后服务内容。

包修:是指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因素致使商品不能正常使用外,在维修时消费者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由厂商所提供完全免费的维修服务。

包换:是指顾客对购买后的产品感到不满意或者质量有缺陷或不适合的产品,而提出调换要求,则由企业负责给予调换。

包退:是指顾客对购买的产品感到不适用或者有缺陷,由企业根据顾客的要求予以退货。

2、还有一种是“门前三包”指的是单位对门前包绿化、包清洁、包秩序的合称。

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

包清洁: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卫生设施完好整洁,无破损。

包秩序:即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

扩展资料

家用车在三包有效期内有任一下列情况,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1、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后造成损坏;

2、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

3、消费者购车时,以书面形式被告知车辆存在瑕疵;

4、因消费者未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车辆而造成损坏;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6、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7、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与要求三包的车辆不符。

8、不是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三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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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7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扩展资料:

三包产品范围:

1、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 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 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

2、新三包规定中明确,实行三包的产品目录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

3、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

4、未纳入新三包规定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者均应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 赔偿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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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4

包修、包换、包退的合称,是厂家或商店对商品实行的售后服务内容

“三包”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益。现在一般的店铺对销出的产品都会有三包的承诺,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问题,凭有效凭证在有效期内到售出产品的店铺均可享受三包的服务。

三包的范围: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扩展资料:

我国“三包”的发展

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条例》中明确: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产品的生产、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1995年2月,在全国人大七届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产品质量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经销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三包”责任,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布后,有些部门还陆续发布了一些关于“三包”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三包”产品的目录、“三包” 的范围和期限等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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