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5名女学生厕所内殴打同学,学校称已达成和解,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4
在吉林工业经济学校出现校园霸凌事件,五名女学生在厕所内群殴一名女学生并逼迫其下跪。

六月十一号上午学校主任李女士表示:“事情并不像是网友所说的那么严重,目前我们已经妥善处理,事情已经和解。”

校园霸凌事件屡见不鲜,然而当冲突发生时,学校往往息事宁人,掩而盖之,以避免学校不好的“丑闻”的出现。很多父母也总觉得同学之间的小打小闹很正常也便不予理睬。

世界上所有邪恶能够胜利的唯一原因,是人们对邪恶的无动于衷 。

置之不理只会让邪恶更加无所顾忌的膨胀。

很多校园霸凌的施暴者用我们只是开了个玩笑而已来轻易来洗刷罪名,而学校也为了保全名声往往顺着杆子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解方式进行处理。

但是我们的受害者却永远负重前行,在午夜梦回时濒临崩溃。

我的个人意见是:校园霸凌的施暴的一方,必须受到学校, 社会 乃至法律的惩戒,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所应有的责任。

看到这样的提问,无论在任何人的眼里,学校本来就应该是学子们的一片清净之地,老师才能尽心尽职的教学,当一个称职的好园丁。学子们也才能在一片安静的环境里,专心一致的学习文化知识,当一名好学生。

能有这种提问,吉林市五名女学生在厕所内殴打同学,学校称已达成和解,你怎么看的这个问题。还能怎么看,只能使人感到愤慨,该校不是在和稀泥吗?要掩人耳目,使用的手段也太不高明吧!

从正面就可以看出,该校的校风简直是混乱到了一塌糊涂的状况,竟然连女学生都能够结群殴打一个同学,校方还能给出这种不负责任的答复,这就是出了丑闻,还要遮遮掩掩,混淆法治与校规的界限,可以说这个学校的校长,就是一个目无法纪的混蛋。

我虽然不知道吉林市的这所学校到底是成年人的高等学府,还是未成年人的中小学校。学校本应按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来处罚这五名结群殴打他人的学生,才是唯一正确使人信服的,但校方却一手遮天,绘个和解就不了了事啦。

如果打人的五名女学生都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学校要是做出处理的话,也应该给这五名女学生该记过处分就记过处分,该取消高考资格就取消高考资格,在严厉的处罚下,才能肃清校园暴力,还学校一片净土。

如果结群殴打他人的这五名女学生,是已经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就应该严明校纪校规,是在校高中生,大学生就应该开除,然后再把她们交给公安部门处理,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给出有力的证据,叫打人者付出惨痛的代价,这才是正确的。

学校为了声誉,采取的行为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可能包括花钱消灾。说白了,这就是校方不可告人的目的。现在全国正在打黑除恶,我们呼吁正义必须得占领校园!

连刑事犯罪中都有赔了钱达成谅解而重罪轻判的事情,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达成和解的?民间当今流传着一句格言“凡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有钱就是任性,有钱就是好使,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家长就很凶。

把校长直接免职,说不定是这5个打人者的亲戚。

这个学校有问题!

看题目问的应该是吉林市职教园区内的一所学校发生的事,《新文化报》已经进行了详细报道,我不会发链接,大家可以自己搜索一下。题目叫“吉林市一职专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咋回事?”。

我要说的是,看问题不要只看表面。

打黑除恶从校园抓起、我们曾经有过这样的教育、七十年代是怎么对待校园暴力的!现在反倒不如过去!

哪个学校有暴力行为的,校长就要辞职。

这不是和解不和解的事,已经触犯了法律、形成了事实上的故意伤害罪。这怎么能说成是和解呢?我怀疑这个和解的校长是不是受贿了?很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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