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领导找我谈,说我不胜任工作。今天下午人事又找谈说,公司没有这种制度(备注:我是在网络公司房产方面写公众号文章的),没有补偿金这个说法,我说按法律来讲需要补偿,而且不是我主动要离职的,公司理应补偿。hr没有直接说,但意思是让我主动离职,然后才不会在离职证明上标注 不能胜任,公司有权利在离职证明上标注具体原因吗?
刚刚我的问题可能没说清楚。实际上公司不是说不赔偿,他们希望我自动离职不要赔偿,并且威胁我说如果我要赔偿金,那么离职证明上会写被辞退,将影响我的职业生涯。 我该怎么办?
追答你说的前后矛盾
实际上公司不是说不赔偿,他们希望我自动离职不要赔偿——这两句前后矛盾。
一句话就把你吓到了
你多大年龄啊
不要担惊受怕
大不了就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结果比那个破离职证明强几百倍
追问之前他们说公司没有这种规定,后来说给我申请试试,看能不能给我赔偿,还说要在我离职证明上写不能胜任
追答没必要争吵
不赔钱就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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