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政治民主建设的历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2
三、新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一)发展历程
1. 过渡时期:
- 1949年,新中国成立,推翻了三座大山,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广泛代表性,制定《共同纲领》,初步确立了中共领导的同各民主党派实行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治制度。
- 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各党派代表参加,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
- 在工矿企业中实行民主改革,确立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
-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 建国初期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满足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
2. 十年建设时期:
- 1956年,中共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 1957年,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提出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题,并开展整风运动。
- 1957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
- 1959年,"反右倾"斗争,使"左"倾错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
3. "文革"时期:
-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遭到粗暴践踏,表现为无视宪法和法律,滥用"大民主",破坏法治。
- "左"倾错误恶性膨胀,党内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逐步发展,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遭极大削弱和破坏。
- 国家法制不健全,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制度保障,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现象普遍存在。
4. 新时期:
- 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民主法制建设在徘徊中前进,平反"文革"中的冤假错案。
- 十一届三中全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拨乱反正,审查和解决党内一批重大冤假错案。
-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决议,对建国32年的历史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彻底否定了"文革"。
- 民主党派恢复活动,中共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快立法进程,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基层民主扩大,实行农村村民和城市居民自治制度。
- 实施"一国两制"方针,解决港澳问题,设立特别行政区并享有高度自治权。
- 党的十三大制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十五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二)我国的民主制度主要有: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一国两制"的方针
-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三)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意义:
1. 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2. 巩固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
3. 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4. 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建国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但在具体形式、制度上仍不完善,需要加强建设。我国政治民主的发展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并将经历较长时间。只有进一步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实施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增强法制观念,才能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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