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三章   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9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 认定与计算详解



第六条涉及科研学分的认定,具体标准如下:



    国家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参与者分别计10、7、2学分;省(部)级相应等级减半,校级则分别为2、1、0.5学分。
    主持并完成ABC类科研项目,分别计10、7、5学分;D、E、F类项目依次减半,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优秀和合格分别计2、1学分。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特种刊物10分,核心刊物等级递减,一般公开刊物计1分,文学艺术创作根据载体级别给予0.5至2分。
    学术著作按出版情况计分,独立或主编完成12万字以上著作计8分,参与著作编著按字数分3、2、1、0.5学分。
    专利申请,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别计6、4、2学分。


第七条针对技能学分,规定如下:



    学科竞赛中,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奖项分别计7-0.1学分,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成绩对应不同等级计1-2学分。
    技能考核如外语六级、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各计1-2学分。


第八条实践学分认定方面:



    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表彰分别计4-1学分,学术文化社团活动获奖计0.1-0.5学分。
    科技活动和个人奖项,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分别计10-0.1学分,创业活动和学术活动根据活动级别计0.5-1学分。


特殊情况和特殊项目,如创业、国际学术交流等,根据学校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可额外获得相应学分。





扩展资料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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