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规:两天内可解除购房认购合同并退回定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9
1. 东莞新规为消费者提供了解除购房认购合同并退回定金的权利。从今年3月1日起,购房者在签订购房认购合同后的两天内,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
2. 这一政策并非像网传的“无理由退房”,而是给冲动消费一个“冷却期”。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3月1日起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其中明确了购房者的这一权利。
3. 如果购房者尚未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认购书签订后的两个自然日内,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开发商应当遵守规定执行。
4. 东莞住建局表示,这一措施旨在纠正开发企业不规范的合同行为,减少因非理性购房引发的合同纠纷。
5. 业内人士指出,新版认购书中的“无理由退定”与“无理由退房”有本质区别。购房者退定的只是定金,而不是房款。
6. 目前,当地采取鼓励地产商自愿使用新版认购书范本的方式,并未强制执行。因此,只有在新版认购书范本的楼盘,购房者才能享受“两天无理由退定”的规定。
7. 专家认为,东莞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主要是从住房交易的规范角度出发,对于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以及形成更稳健的买卖关系是有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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